藥包材中殘留溶劑系指藥包材原輔材料和生產過程中使用的,但在藥包材生產工藝過程中未能完全除去的有機揮發物。藥包材中有機溶劑殘留量應符合各種項下的規定。需要檢測的溶劑種類,應根據產品配方工藝特點確定,不僅局限標準中舉例的溶劑殘留檢測項目。
淺析測定藥品包裝材料中溶劑殘留量的方案-色譜儀_氣相色譜儀_液相色譜儀-滕州市惠譜分析儀器有限公司
頂空進樣氣相色譜儀測定藥品包裝材料中溶劑殘留量以氣一固平衡為基礎,取一面積的試樣置于密封容器內,在一定的溫度和時間條件下,試樣中殘留的有機溶劑受熱揮發,達到平衡后,取定量頂空氣氣體注入溶劑殘留專用氣相色譜儀中分析,以保留時間定性,峰面積(或峰高)定量。結果以mg/m2表示。參照殘留溶劑測定法(《中國藥典》2015年版四部通則0861)測定,殘留溶劑的限度應符合各品種項下的要求。其中苯類每個溶劑 的方法檢出限應不得高于0.01mg/m2,而且隨著檢測方法靈敏度的提高而改變。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氣相色譜儀的色譜柱可選用能滿足待測溶劑分離要求的毛細管色譜柱或其他適宜的色譜柱。用待測物質的色譜峰計算,填充柱理論板數一般不得低于1000。毛細管色譜柱除另有規定外,極性相近的同類色譜柱之間可以互代使用,理論板數不得低于5000的要求。
1、非極性色譜柱: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
2、極性色譜柱:聚乙二醇PEG-20M。
3、中極性色譜柱: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
4、弱極性色譜柱: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
色譜分析條件
色譜柱:HP-INNOWAX(60m×0.32mm×0.5μm)毛細管色譜柱;
色譜儀器:GC-17氣相色譜儀,氫火焰離子檢測器(FID);AHS-6890A自動頂空進樣器;氮氫空氣源;電子天平;
測定條件:柱溫起始溫度50℃,保持5分鐘,再以每分鐘10℃的速率升溫至150℃,進樣口溫度200℃,檢測器溫度220℃。分流比:10:1,氮氣2ml/min,氫氣40 ml/min,空氣400 ml/min;
分離度:待測物峰與其相鄰色譜峰的分離度應大于1.5;待測物峰面積的相對標準偏差應不大于10%。
可分離乙醇、異丙醇、丙酮、丁酮、乙酸乙酯、苯、甲苯、乙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等。
供試品的制備 
除另有規定外,將樣品剪成1cm×3cm大小,置10mL頂空瓶中,加入兩粒玻璃珠后,壓蓋,密封,平行試驗2份。
對照品溶液的制備 
分別取上述有機溶劑適量,至裝有約40ml稀釋溶劑(該溶劑應不干擾所有組份的測定,推薦使用正己烷)的50ml容量瓶中,加溶劑稀釋至刻度,搖勻,備用。用微量進樣器精密量取適量(各組分濃度應與規定限度基本相當,總量應不高于樣品中可能的總量),注入頂空瓶中迅速壓蓋密封,平行試驗3份。
第一法  外標法(推薦使用)
除另有規定外,將加有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的頂空瓶,分別置于100℃±2℃保持60分鐘。精密量取供試品和對照品的頂空瓶中相同體積的氣體注入氣相色譜儀中。記錄色譜圖,測量峰面積,按照外標法計算供試品種各溶劑的含量應符合規定。對照品連續進樣三次,三次結果的相對偏差不大于10%。
 注:如果溶劑殘留量不符合規定,應采用第二法進行測定。
第二法  標準曲線法
用微量進樣器分別精密量取上述對照品溶液適量,分別注入五個頂空瓶中迅速壓蓋密封(線性范圍根據樣品待測有機溶劑實際含量確定),制成五種不同濃度的對照品。將加入對照品和供試品的頂空瓶分別置100℃±2℃,保持60分鐘,精密量取供試品和對照品相同體積的氣體注入氣相色譜儀中。記錄色譜圖。測量峰面積。繪制峰面積與對照品中相應溶劑濃度的標準曲線,并從標準曲線讀出各溶劑的濃度,并計算供試品中各溶劑的含量。